京華時報訊(記者趙鵬)我國擴大了地方部門預決算公開範圍,除涉密部門外,地方所有使用財政撥款的部門均應公開本部門預決算。財政部昨天發佈通知要求深入推進地方預決算公開。
  通知規定,要進一步細化地方政府預決算公開內容,政府預決算全部細化到支出功能分類的項級科目,專項轉移支付預決算細化到具體項目。細化地方部門預決算公開內容,除涉密內容外,部門預決算全部公開到支出功能分類的項級科目,逐步將部門預決算公開到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,研究將部門決算按經濟分類公開。
  加大“三公”經費公開力度,細化公開內容,所有財政撥款安排的“三公”經費都要詳細公開。各級財政部門公開本級“三公”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總額和分項數額,對增減變化的原因進行說明。各部門公開本部門“三公”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總額和分項數額,對增減變化的原因進行說明。應將“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”細化公開為“公務用車購置費”和“公務用車運行費”。
  “三公”經費決算公開要細化說明因公出國(境)團組數及人數,公務用車購置數及保有量,國內公務接待的批次、人數、經費總額,以及“三公”經費增減變化原因等信息。
  >>公開時間:10月31日前完成
  地方預決算公開的時限為預決算批准(批覆)後20個工作日內,公開時間應保持一致,力爭一天內公開完畢。各省份原則上應於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。“三公”經費預決算隨同部門預決算一併公開。
  >>公開形式:網上設預決算專欄
  要在政府或部門門戶網站等保持長期公開狀態。同時在同級政府或財政部門門戶網站上設立預決算公開專欄,彙總集中公開政府預決算、部門預決算及“三公”經費預決算等內容。  (原標題:地方財政撥款部門全部應公開預決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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